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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选用“好干部”

http://www.scol.com.cn  (2017-06-22 10:07:36)  来源:州扶贫移民局  
编辑:王云  

近日,凉山州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选用“好干部”的实施意见》,从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工作机制、责任落实等六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以选人用人导向促进干事创业导向,激励更多干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

一是坚持导向引领。建立“凡提必下”制度,州、县市部门凡拟提拔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原则上都要有两年以上乡镇基层等一线工作的经历。后备干部、递进培养干部人才等优秀干部人才以及试用期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原则上都要逐步安排到基层一线挂职、任职补齐短板。

二是坚持择优比选。建立统筹选派制度,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分批选派干部,综合考虑单位工作需要与选派需要,兼顾人选经历、专业等因素,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选派人选,报组织部门择优比选确定。

三是坚持全面深入。建立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群众口碑,重点关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定期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以脱贫攻坚成效主导干部选用方向。

四是坚持注重实绩。建立多元激励制度,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乡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计生禁毒防艾专职副书记,年度考核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优先推荐上级表彰表扬;优先推荐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推荐纳入后备干部管理,优先提拔重用。坚持定期表扬制度,每年定期评选表扬脱贫攻坚一线表现优秀的干部。

五是坚持从严管理。建立问责惩戒制度,实行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动态管理、动态评价、动态监督制度。对长期在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提拔重用;对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作风漂浮、工作不力、不称职的干部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对完不成任务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严肃问责,不予提拔重用。

六是坚持实事求是。实行容错免责、纠错提醒、澄清保护制度,注意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清正廉洁、锐意进取、原则性强、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截止目前,全州提拔使用第一书记270名,提拔使用科级干部298名,14家先进帮扶单位、52名优秀第一书记、19名优秀驻村干部受到省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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