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凉山州印发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

http://www.scol.com.cn  (2017-06-01 10:26:59)  来源:凉山日报  
编辑:王云  

日前,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凉山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州各级各部门执行。

《办法》具体包括总则、督查、巡查、附则等4章、19条细则。进一步规定和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全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具体负责实施单位、督查巡查的次数与时间、督查巡查重点内容与程序、督查巡查结果运用等问题。

据悉,凉山州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主要包括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其中综合督查一般每年开展3次,分别在每年的3月、6月、9月进行,具体由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暨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将实行专项督查,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具体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查主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七个一批”落实到位情况等12个方面重点督查,《办法》明确规定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比较多、工作严重滞后的县(市)、乡(镇)和村,下次督查将作为必督对象,督查组督查情况将及时汇总报州委州政府或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暨脱贫攻坚指挥部。

凉山州脱贫攻坚巡查工作不定期开展,实行组长负责制,一般由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主要巡查用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违规安排扶贫项目等9个方面重点内容,巡查情况和处理建议将经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暨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后,向州委州政府请示报告,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办法》还切实明确全州各级各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本地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和巡查,确保圆满完成减贫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