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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落到实处

http://www.scol.com.cn  (2017-05-02 10:20:10)  来源:凉山日报  
编辑:王云  

为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凉山州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疗待遇落实到位,凉山州人社局、州卫计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通力协作、紧密配合,拟定相关补助标准,指导督促各县市各部门开展工作,目前凉山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悉,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政府给予筹资补助。此外州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特殊困难人员的个人缴费进行资助,对于孤儿、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个人应缴的15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被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应缴的150元,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代缴;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应缴的15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补助100元,个人缴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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