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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喝酒,醉迎脱贫攻坚督导组 凉山一镇党委书记顶风违纪被免职

www.scol.com.cn  (2018-04-10 16:04:2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梁吉先 记者 陈松)4月5日,普格县纪委对该县荞窝镇党委书记李宗强立案审查。7日,普格县委决定免去李宗强荞窝镇党委书记职务。

作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普格县脱贫攻坚任务繁重, 2018年全县还有56个贫困村未脱贫。县委为何对一个中心乡镇党委书记“开刀”?

事情要从3月27日说起。为感谢村镇干部对自家烤烟生产的支持,荞窝镇云盘山村烟农何早日花了1740元购买了一头小猪、一只绵羊和香烟啤酒等,在镇政府伙食团宰杀请客。当日,荞窝镇党委书记李宗强,镇计生专干勒尔沙曲,镇卫生院前任和现任院长,安木脚村支部书记和村会计,施加村村支部书记和村会计,云盘产村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文书等11人陆续赶来赴宴,中午1点开始饮酒烤肉。

当天,凉山州委脱贫攻坚抓落实第一督导组正在普格督促检查,下午4点来到荞窝镇,准备对之前反馈该镇要求限时整改的十个问题进行督查。闻讯赶来的李宗强满身酒气、略带醉意地出现在督导组面前。既不能按要求提供脱贫攻坚整改相关材料,又不能对已整改到位的8项相关内容汇报清楚。直至督导组离开镇上时,仍无法提供整改材料。在李宗强忙乱之时,其余参宴人员继续在镇伙食团吃喝,直至当晚7点才结束。

治党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李宗强在十九大后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顶风违反今年2月9日凉山州委州政府刚出台的“十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公务活动一律禁止饮酒,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还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无独有偶,2016年6月,普格县向阳乡一副乡长也是因上班时间饮酒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两起案件均发生在十八大之后,“八项规定”实施5年了,从严治党的笼子越扎越紧,11名基层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肆意妄为,因“酒”被“究”、咎由自取。

4月5日,普格县委召开全县干部大会,专题通报了荞窝镇党委书记李宗强等干部违反规定、顶风违纪上班时间聚众饮酒,脱贫攻坚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资料收集归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引以为戒、自查自纠。会上,县委分管副书记作深刻检查,当天州级媒体公开通报曝光。

4月9日,普格县纪委给予李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计生专干勒尔沙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小田坝村代理村书记和代理村主任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雪松因监督责任缺失被诫勉谈话。其它参与干部分别按情节给予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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