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借钱不还耍赖皮 法院调解终悔改

2019-11-05 10:34: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通讯员 陈丽 陈兴鹏)近日,宁南县人民法院民庭审理了一起颜某某诉李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颜某某2015年前陆陆续续借款给被告李某某,截止2015年5月1日总共借款给被告63000元,于当日被告李某某向原告写下借条,并约定每年给原告一定的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不曾主动还款,原告遂找被告讨要欠款。但是,每当原告讨要欠款时,被告李某某不仅要对原告进行辱骂,还款更像是挤牙膏一样,原告反复要几回,被告才还一点,原告实在不想与被告纠缠下去,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一度泣不成声,委屈至极,庭审也被几度中断。而被告态度强硬,对债务表示认可,但就是不愿意偿还,说自己没有钱,对待原告态度极其恶劣。

经过法官对被告现场说教,从情理上给被告讲欠钱还钱的道理,并结合现实中虽躲过欠债,占小便宜的人,在其朋友圈,社会早已失信,其寸步难行的例子给被告说理。后又从法理上给被告李某某讲欠钱不还的后果,告知其法院对失信人员依法采取的种种强制手段和措施,让被告意识到法律的威严和强制力。最后,李某同意偿还欠款,提出要在今年年底才还,原告也同意给被告一点时间筹款,双方达成协议。案结后,法官再次与被告李某某进行深入谈心交心,被告李某某深感惭愧,认识到自身失信的行为,落下了眼泪,第二天,被告李某某就主动把欠款拿到法院,当场支付给原告颜某某,并真诚的向其道歉,得到了原告的谅解。

法官在此提醒,民间借贷有风险,虚慎重考虑,同时,也希望借钱不还的人,能够像被告李某某一样知错能改,及时的找回自己的诚信,借钱不还当“老赖”,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违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你逾期了,法院判决你还款,你明明有还款能力却拒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构成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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