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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查处一起非法销售野生鱼类案

www.scol.com.cn  (2018-05-16 10:23:2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通讯员 邹丹)“喂?请问是宁南县农牧渔综合执法大队吗?我有情况要举报,我看见有人在金沙菜市场卖野生鱼!你们快来看看吧!”5月14日上午,宁南县农牧渔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金沙菜市场有人非法销售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野生鱼类,随后,该县农牧渔综合执法大队立即联合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到金沙菜市场共同查处。

“请问你没看见我们年初发布的禁渔公告吗?你这样做是违法违规的!” 来到金沙菜市场,执法人员共查获违法销售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野生鱼类18斤,并对违法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对违法人员处以955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随后,执法人员按规定将查获的野生鱼类在黑水河阳旬大桥处进行了放生。

据悉,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全县天然水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南县于2月1日正式启动2018年春季禁渔工作。此次禁渔范围为宁南县境内所有天然水,禁渔时间为2月1日至5月31日。禁渔期间,禁止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渔期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全县天然水域的巡查和水产品及渔具的销售监管。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县农牧渔综合执法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凉山彝族自治州渔业管理条例》等渔业法规相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罚。” 该县农牧渔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张盛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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