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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法院:成功防止了一起意外事件的发生

http://www.scol.com.cn  (2017-02-21 10:05:3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廖正明)2月17日上午,宁南法院执行局在办理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执行法官敏锐的观察力和强烈的风险防范意识,处突及时,成功防止了一起意外事件的发生。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宁南法院于2月16日立案进入执行程序,该案承办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于2月17日上午到庭领取相关文书。

2月17日上午九时许,74岁高龄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到庭,执行法官依法向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其作出详细解释及需要配合法院执行应注意的事项。

询问完毕,书记员将笔录内容告知李某某并请其核对签字,此时,李某某似乎很费劲的几次尝试着从椅子上站起来均未成功。执行法官意识到李某某身体可能出现了问题,马上询问其哪里不舒服?是否有过其他疾病史?是否吃过早餐等等。而此时的李某某言辞已经含混不清,坐在椅子上也似乎摇摇欲坠。

见此情形,执行人员立即给李某某倒了一杯热开水,并马上通知其子女及时赶到法院,同时也将这一突发事件向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李燕作了汇报。李燕同志立即来到诉讼大厅并组织干警采取紧急措施,一方面再次催促迟迟未到的李某某家属,另一方面及时和县医院院长取得联系,请求120派出救护车予以急救。在院领导的精心组织部署下,迅速将突发疾病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某送上120救护车前往医院救治(经县医院确诊:李某某系突发性颅内出血),成功避免了一起突发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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