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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

http://www.scol.com.cn  (2016-02-01 10:36:4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新年伊始,州委、州政府联合出台了《凉山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该“方案”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属地管理和部门的分工负责原则,以实现“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的目标。

该“方案”将“网格化”划分为五级网格,并明确了每级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为全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总负责人,建立一级网格,统一指挥、监督和调配全州网格化体系。政府分管领导作为环境监管职责网格化区域责任人,相关州直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负责各自工作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承担具体责任人责任。把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作为州本级网格监督管理的重点,适时开展巡查。

二级网格:全州按行政区划共划分17个二级网格区域,以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监督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好环境保护各项行动,协调处置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各县市应根据辖区内企业污染排放现状,把污染源企业作为本级网格监督管理的重点,开展巡查。

三级网格:乡镇(街道办)建立三级网格。由各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为三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辖区内企业均有乡镇(街道办)干部具体负责,承担具体责任人责任。

四级网格: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结合环境监管任务,视情况将村(居)委会行政区域设为四级网格。

工业集聚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网格:根据工业集聚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级别,辖区政府将其设为相应网格进行管理。各县市还可结合当地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监管任务,将其他环境敏感区域设为网格纳入日常监管。

该“方案”明确了州本级(一级网格)、县市(二级网格)、各乡镇(街道办)(三级网格)和四级网格的职责。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发改、经信、教育、财政、人社、规建、交通、水务、农牧、商务、卫计、审计、环保、国土资源、林业、安监、工商、税务、质监、金融协调监管、电力供应及其相关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该“方案”明确规定,州环保局负责综合督查各县市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实施及运行,州级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下级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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