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批复

2021-02-24 11:14:09来源:四川日报编辑:王云

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森林法》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突破、截留和调整。省林业和草原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督促各地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林木采伐、森林经营和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管、指导、服务,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职责,完善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促进我省森林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功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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