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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德:村民私自砍伐23株林木遭判刑

http://www.scol.com.cn  (2016-10-31 10:29:08)  来源:凉山城市新报  
编辑:王云  

近日,喜德县人民法院在该县东河村组建临时巡回法庭,对喜德县森林公安局侦办的“生吞某某盗伐林木案”进行了审理和宣判。最终判决:生吞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了解,被告人生吞某某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用斧头在喜德县东河村2组砍伐林木23株,用于修建自家房屋,制材35件,材积2.984立方米,林木蓄积4.973立方米,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盗伐林木罪。据此,该县森林公安局将涉嫌人抓捕归案后移送法院审查起诉。

在庭审现场,生吞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喜德县人民法院最终依据相关法律条例判决生吞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通过现场庭审,以案释法,扩大了审判效果,彰显了法律权威,震慑了林区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促进了林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更好地保护东西河飞播林区及泸山景区的屏障保护林起到了良好的预防作用。

庭审结束后,东河村村民阿牛衣古表示,之前住在林区里不知伐木属于犯罪,通过今天的现场庭审后,懂得了伐木是需要办理合法程序,否则会触犯法规。因此,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养成护林环保的习惯。

此外,州林业局、州人民检察院、州森林公安局和喜德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森林公安局相关领导,以及东河乡党委政府和东河村群众等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庭审旁听。

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

可拨打公安电话举报,有奖哦!

为保护西昌、昭觉、喜德两县一市飞播林森林资源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各种涉林违法犯罪的积极性,提高森林公安机关掌控、防范、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效率。近日,凉山州森林公安局颁布了《凉山州森林公安局关于东西河飞播林区及泸山景区涉林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据介绍,对举报案件经查属实的,给予最低200元,最高10000元的奖励。群众可通过电话、方面、信函等方式向凉山州森林公安局及两县一市森林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凉山州森林公安局0834-2163605;西昌市森林公安局08343959119;昭觉县森林公安局08348335911;喜德县森林公安局1398154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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