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公布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典型案例

2023-12-27 15:03:50来源:川报凉山全媒体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 (王秋方 曾雪梅) 今年以来,凉山州市场监管系统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领域,持续推进“铁拳”行动,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凉山州木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木里县某商店销售不合格磷肥案

2023年3月11日,木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木里县某商店销售的螳春粒状过磷酸钙进行抽检。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螳春牌粒状过磷酸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3000元,所产生的违法所得为600元。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木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磷肥20袋、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凉山州越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越西县某橱柜经营部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电器产品案

2023年5月23日,越西县市场监管局对越西县某橱柜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售的4台嵌入式家用燃气灶和4台集成式燃气灶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经查,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24000元,未产生违法所得。当事人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电器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凉山州越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凉山州雷波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雷波某酒店用品店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家用燃气连接用金属软管案

2023年6月2日,雷波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雷波某酒店用品店销售的家用燃气连接用金属软管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本案货值金额为24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雷波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24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凉山州甘洛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甘洛某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3年7月20日,甘洛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甘洛县某小区电梯进行检查,发现正在使用的8台电梯的检验有效期已届满。经查,该小区电梯的使用单位为甘洛某置业有限公司,上述8台在用电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之后未重新进行检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甘洛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涉案特种设备,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凉山州美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美姑县某医院使用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案

2021年12月6日,美姑县市场监管局对美姑县某医院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压力容器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经美姑县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后,美姑县某医院仍未办理使用登记证,且未停止使用该压力容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美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凉山州德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德昌县某娱乐广场在经营中设置最低消费和宣称拥有最终解释权案

2023年8月17日,德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德昌县某娱乐广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2023年春节前后对大部分消费者实行最低消费收费,并宣称拥有最终解释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德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凉山州冕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冕宁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1月31日,凉山州冕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交办的线索对冕宁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的食品(橄榄油)存在虚假宣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冕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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