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过期药、无证经营……凉山通报五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2022-12-09 09:49:3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记者 何勤华文/图

12月9日,记者从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202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局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严打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3240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5400余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05起,货值金额84.07万元,罚没255.5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2起,采取强制措施17人,涉案金额预计1.2亿元;向当地卫健部门移送问题线索5起;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大要案2件,挂牌督办案件1件。

当天还通报了五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一、金阳县对坪镇某百货商店销售假药九龙百草劳伤追风药案

2022年7月,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联合县公安局的执法检查中,发现金阳县对坪镇某百货商店正在销售九龙百草劳伤追风药,执法人员将涉案药品进行扣押并抽样送检,经凉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检出化学药成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相关产品认定报告。因该案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金阳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现已立案批捕13人,预计涉案金额1.2个亿。该案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作为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二、 西昌市某医院使用过期药品案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中,在西昌市某医院检查时,发现正在使用过期药品甲紫溶液。由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没有接到对当事人因使用过期药品造成危害的举报,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药品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雷波县某公司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案

2022年7月,雷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眼镜店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有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等三类医疗器械,当事人未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隐形眼镜),为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经营时间较短,经营规模较小,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减轻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会理市某医院使用劣药案

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某患者投诉,反映某医院使用“过期”青霉素。执法人员在该院药房合格品区域内发现注射用青霉素钠已超过药品有效期,数量793支。执法人员对过期药品实施扣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没收过期药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甘洛县某服务中心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案

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甘洛县某服务中心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进行抽检,经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测,结果为不符合标准规定,当事人使用检验不合格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甘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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