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发布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2-11-04 14:58:49来源:川报凉山全媒体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曾雪梅 古浩)今年以来,凉山州聚焦民生领域重拳出击,全面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日前,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一、2022年3月31日,德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德昌某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冒用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未使用的包装袋6788条,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当事人未经许可使用印制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大米包装袋,易让消费者误解其产品是“绿色食品”,损害了消费者和市场同类竞争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2年5月27日,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会东某服装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品牌运动鞋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2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商标侵权扰乱了正常的商品市场的秩序,不仅触犯到商标所有权人的相关利益,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案的查处,有效规范了市场主体的商标使用行为,推进法制化市场建设,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2022年3月01日,美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赵某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该项工作不仅要围绕生产经营环节,同时也要严厉打击为他人实施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2022年3月29日,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宁南县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家具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的查处,有力的保护了商标所有者的权利,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让商标所有者得到进一步的鼓励而提高创新能力。

五、2022年9月23日,盐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盐源县某加油站仿冒“中国石油”加油站外观设计、装潢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利用近似标识实施混淆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2022年3月22日,盐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盐源县某女装批发城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商品的行为,作出没收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衣服)37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具有专有权属性,只有经过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人许可才可销售。该案的查处,有效提升商家守法经营意识,有效遏制侵权商品流入市场,规范了市场秩序,营造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七、2022年5月19日,冕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何某食品经营部销售假冒“国泰味精”“莎麦鸡精调味料”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从严从速查处违法行为,对食品领域的相关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对维护市场的公平正义和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八、2022年3月05日,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西昌市礼州某商贸、月华某烟酒副食批发店销售侵犯“HI-TIGER乐虎”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该案的查办,保护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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