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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东:司法救助显真情

http://www.scol.com.cn  (2016-10-19 10:59:5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李林)近日,会东县院控申部门办结了会东县铅锌镇村民王某某司法救助案,通过控申干警的多方努力,得到了县政府、县政法委、民政、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共获得救助金额10472.70元。

该县法院在收到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王某某申请后立即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故意杀人致被害人李某某死亡,张某某归案属精神病人已强制医疗。

除张某某家属支付0.3万元丧葬费外,因家庭困难无赔偿能力等客观原因,申请人王某某家庭未得到任何赔付,加之王某某本人身患肺结核病无重体力劳动能力,现有一上初中的儿子,两个上小学的子女和八十岁的母亲需要抚养,无任何经济来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经审查申请人王某某的情况符合《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三款的情形。

会东县法院采取以下救助方式:一是给予司法救助3000元;二是在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因王某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给予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3000元;三是在县教育局的关心重视下给予以下救助:大桥中学教师自发为其募捐生活费2100元、保险费80元,免去每年在校期间早晚自习辅导费350元、资料费139.7元、享受每月125元的寄宿制生活补助共计1250元,免去校服费165元。铅锌镇中心校为次子、女儿免去校服费116元、免去教学资料费每人38元同时还捐赠书包一个价值80元;四是与铅锌镇镇政府联系,建议他们从2017年起将王某某家纳入农村低保。

以上救助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政策和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与此同时,使申请人认识到国家司法救助是一次性的救助,要将所面临的困难变压力为动力,把救助金用在刀刃上,发展家庭经济,治好自己的病,担起重振家庭的重任,三个子女要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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