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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追捕夜幕下的劫匪 疑凶潜逃十年终自首

http://www.scol.com.cn  (2016-11-16 09:45:5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王方泽 木乃什卡)10年前,四川省甘洛县发生一起罕见的抢劫案,警方神速破案,擒获一名劫匪;10年后,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负案在逃的另一名劫匪投案自首。

“死人”没死,警车变救护车

2006年10月21日早上9时许,一位村民拨打“110”电话向四川省甘洛县公安局报警称:“出人命了,你们快来出警,一个人被打死在沙俄祖矿区路段水沟边了”。

矿山警署沙峨组警务区民警何毅接到公安局指令后,带领4名辅警驱车来到现场。何毅走近躺在水沟边上的“死人”,发现“死人”没死,在喉咙被割开的地方微微有一张一合的生命体征。何毅急忙通知县人民医院作好抢救危重伤员准备,安排2名辅警保护现场,亲自开车,拉响警报,将伤者送往县医院抢救。

神速破案,一名疑凶落网

县公安局成立了“10.21”专案组。经工作,查名了伤者名叫陈某,男、汉族、24岁,系甘洛县田坝镇罗群村人,经过县医院抢救,陈某奇迹般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他一直处在昏迷状态。民警对县城至矿区公路搜索,在比一市村小学背后公路旁边水沟里发现了陈某的摩托车。

经过办案民警两天一夜的走访摸排,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目某(男、19岁、彝族、甘洛县新市坝镇觉索村人)和而某(男、23岁、彝族、甘洛县普昌镇冷水村人)。10月28日,目某被民警抓获。

经审讯,案情大白。原来,10月20日夜幕降临,而某和目某在甘洛县城预谋抢劫摩的师傅。

当晚,抢得赃款186元人民币,两人将赃款挥霍一空。次日将手机倒卖得了500元,分赃后各自潜逃。

2006年11月11日,目某涉嫌抢劫罪被甘洛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7年3月7日,甘洛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目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12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犯罪嫌疑人而某负案在逃,神秘失踪了。

另辟蹊径,“漏网之鱼”自首

为了追捕犯罪嫌疑人而某,“10.21”专案组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没有掌握而某的任何线索。

2007年11月,甘洛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骆木各担任专案组组长,加大了追逃力度,特别是在2011年“清网行动”中,骆木各亲自带领民警先后多次到而某家中,做而某家属的思想工作,让家属规劝而某投案自首,但是,至到“清网行动”结束,而某家属每次总是以不知而某的下落为由予以推辞。

骆木各另辟蹊径,从而某的亲朋好友中确定老莫为重点人员,建立朋友关系,加大感情投入。

经过多年的思想工作,老莫决定规劝而某投案自首。

通过老莫做工作,畏罪潜逃十年,先后在成都、绵阳、眉山、重庆等地东躲西藏打工的而某迷途知返,于2016年7月22日到甘洛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8月18日,犯罪嫌疑人而某涉嫌抢劫罪被甘洛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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