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 8月1日起施行 遏制毒品有了“法律利器”

2019-07-30 16:27:2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焚烧毒品。记者何勤华 摄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何勤华)今年5月23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记者近日从凉山州人大常委会获悉,《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四川省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凉山州结合实际,制定了该《条例》。

“长期以来,毒品问题是凉山州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拦路虎’。”凉山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行勇说,虽然凉山州在毒品问题治理中进行了一些个性化、地域性的探索和实践,如建立“绿色家园”以解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形同虚设的问题且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些做法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束缚了凉山禁毒工作“手脚”。


毒品查缉。会理县公安局供图

按照立法规划安排,2015年初,成立了由州委政法委组织牵头、州公安局负责起草《条例》的工作小组。2016年2月,原州法制办依照职能对《条例》草案开展合法性审查。2018年2月《条例》制定工作再次启动,在各方努力下,最终形成了《条例》送审稿。今年1月31日,由凉山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条例》共计6个方面43条具体内容,从毒品预防、毒品管制及涉毒群体管控、戒毒康复与管理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细化内容。《条例》指出,凉山州将建立政府购买禁毒社会服务工作机制,推动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无毒乡(镇)”“无毒村(社区)”“无毒家庭”创建活动,推广“ 村(居)委会+协会+家支(族)”等禁毒模式,在村规民约中约定禁毒内容,倡导禁毒、拒毒、防毒。


缉毒查缉。雷波县公安局供图

在毒品预防方面,《条例》明确,凉山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规划建设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并免费向社会开放,全面开展禁毒常态化教育宣传,实现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全社会覆盖。要编撰符合自治州、县(市)实际的彝汉、藏汉等“双语”毒品预防教育资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州、县(市)两级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库,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师资轮训,学校应当将青少年禁毒防艾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小学每学期安排的毒品预防教育课程不得少于4课时,初中、高中及中专、高等院校不得少于6课时,毒品预防教育课程内容应当纳入相应的考试。

刘行勇说,《条例》以解决凉山毒品治理中的个性化问题为出发点,以禁毒攻坚与脱贫奔康高质量发展相结合,遵循“立得住、站得稳、可持续”的立法要求、按照“预防、矫治、惩处”、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思路起草制定,呈现出鲜明的“凉山特色”。


禁毒宣传。雷波县公安局供图

以“1+15”戒毒康复场所设置(“1”指位于盐源县的凉山州“绿色家园”,“15”指除盐源、木里外其余15个县级小型“绿色家园”)为例,《条例》对该设置的合法性予以肯定,不仅如此,该对凉山州探索创新的“绿色家园”集中收戒管控模式的合法性予以肯定,对凉山州探索创新的戒毒医疗机构对吸毒成瘾人员进行医学评估和医学干预的合法性予以肯定。这“三个肯定”,为解决长期困扰凉山的基层毒品治理等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条例》每项具体措施均列出责任单位,让相关部门明确任务、认领任务。如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责任单位为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责任单位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帮扶、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并开展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


田间地头的禁毒宣传。雷波县公安局供图

凉山州司法局局长艾裕双表示,新组建的司法行政系统将着力法治宣传职能,做好《条例》的宣传教育推广工作。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突出《条例》宣传教育的系统性、分众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条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寺庙。同时,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分类施教。针对毒情重灾区群众、娱乐场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以“现身说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针对性实效性普法教育。让《条例》深入人心,真正成为遏制凉山毒品问题滋生蔓延、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助推脱贫攻坚的“法律利器”。

良法既出,贵在执行。凉山州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将坚持把《条例》的贯彻执行落实到缉毒执法具体工作中,树牢法治底线,用好用足《条例》这一法律武器,严厉惩治毒品违法犯罪,切实将《条例》的“利好”变成公安缉毒执法工作的“红利”,彻底铲除毒品毒瘤、消除毒品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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