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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法院2小时审结一起索赔纠纷案

http://www.scol.com.cn  (2017-07-25 09:42:2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黄翠

案情回顾:2016年,木洛某某中标越西县瓦里觉乡石门村移民搬迁工程后,聘请张某某去做泥工。伤者吉木某某在与张某某共同推车倒混泥土过程中不慎被推车撞倒,导致头部和眼角受伤。事发后,张某某带伤者到康虹医院检查治疗。7、8日后,伤者吉木某某以头晕为由到张某某家闹事,经协商,张某某赔偿吉木某某医药费等3500元。

张某某垫付3500元后认为,致伤行为发生于为雇主提供劳务过程,且事后雇主曾授意其处理此事,便向雇主木洛某某追索垫付款。但木洛某某以不清楚此事为由拒付。原告张某某索要无果后诉来法院,请求依法裁判。

6月15日9时,越西县人民法院民一组接到本案后,立即通知被告木洛某某到庭调解。调解中,双方情绪相当激动,经承办法官耐心劝解、析理说法后,双方情绪渐渐缓和。原告意识到虽帮被告垫付医药费,但未得到被告明确授权,与伤者协商处理时亦未征求被告意见,擅自与伤者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也意识到原告与自己构成劳务关系,其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时,应由自己承担侵权责任。11时,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垫付的医疗费1750元,并承诺今后不再为此事发生纠纷。

从受理,调结,当庭兑付,本案纠纷的化解仅用2小时。双方对调解结果很满意地说:“人民法院不愧是人民的法院,办事快当,还有理有据,让我们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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