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宁南:法庭依法判决 案结胜败皆服

http://www.scol.com.cn  (2016-11-14 10:16:5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陈建)近日,宁南法院民庭受理了原告刘某某诉被告赵某某和胡某某健康权纠纷和原告罗某某诉被告赵某某和胡某某健康权纠纷两案。

2015年11月8日7时许,被告赵某某与同村村民原告罗某某及其丈夫刘某某因家务琐事发生争吵,之后双方发生打架,被告赵某某用石头将罗某某和刘某某头部打伤。于2015年11月8日在宁南县大同乡卫生院和宁南县人民医院门诊治疗,病情诊断为:1、头部外伤,2、全身多处软组织伤。罗某某花去医疗费1616.34元,刘某某花去医疗费405.10元。2015年11月30日,宁南县公安局将被告赵某某行政拘留五日。该案原告曾于2016年3月诉至本院,后因其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该案按撤诉处理。原告由此对本院法官产生了不信任情绪,而被告对大同乡卫生院出具的出院证有强烈的异议。

审理两案的法官张闯和陈建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分工协作,张闯到双方打架现场走访当地群众,陈建到大同乡卫生院调取原告住院病历,大同乡卫生院虽向原告出具了出院证,但没有相应住院病历,因此本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时,对大同乡卫生院出具的出院证不予采信,并在本案判决后向大同乡卫生院发出了司法建议书。

本案经本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赵某某给付原告刘某某医疗费283.57元,给付原告罗某某医疗费1132元。

判决后效后,被告赵某某及时到民庭给付了案款。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