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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法院快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

http://www.scol.com.cn  (2016-02-29 14:17:3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凉山频道讯(张闯 邓丹)近日,宁南县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认真落实司法便民、为民宗旨,急当事人之所急,只用了一个下午工作时间,快速调解好了颜某某诉施某某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颜某某系宁南县人,被告施某某系会东县人,2006年4月,原、被告双方在外打工认识后恋爱,2007年6月生育一女颜某怡,2008年12月17日双方在会东县淌塘乡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2008年8月原、被告双方到新疆打工,双方为家务琐事多次发生争吵,严某某于2012年4月回到了宁南县与被告分居生活,之后与施某某失去联系。2015年7月严某某以施某某下落不明满两年,依据当地乡、村、社、派出所的证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宁南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按照程序依法进行登报公告,并按施某某原打工地址专递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专递因查无此人退回。公告期满,经过审理,依法判决严某某与施某某离婚并进行了公告登报。2015年12月,施某某从亲戚处得知法院已判决其离婚后,情绪激动,声称不服判决要上诉。

2016年春节放假后上班第二天,施某某来到县法院,因女儿开学临近,迫切要求快速解决他们的婚姻子女纠纷。

民庭法官非常重视施某某的诉求,当即联系严某某到庭协调。经过法官的析法说理、耐心调解,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女儿抚养费争议较大。经过法官的调解,严某某与施某某愉快接受法官的调解,双方在村社干部的见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严某某补偿了施某某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并自愿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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